临沂898套公租房今起可申请
涵盖城区3类人员,3处房源供选择,月租金5或6元/平方米
2014年12月01日  来源:鲁南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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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11月30日讯 (记者刘遥)11月30日,记者从临沂市房产和住房保障局获悉,公共租赁住房申请于12月1日开始受理。临沂城区范围内中低收入家庭、新就业人员及外来务工人员等3类符合条件的住房困难者从即日起可到市房产和住房保障局一楼大厅领取申请表。
  按照《临沂市城区公共租赁住房实物配租实施细则》规定,家庭成员中至少有1人取得城市建成区常住户口3年以上;在城市建成区范围内无自有住房,也未租住公有住房、廉租房或直管公房等条件的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都可到指定地点领取申请表。单身人员申请公租房的,除满足上述条件外,未婚者需达到晚婚年龄:离异者,离异时间应达到2年以上。
  此次公租房的申请受理不仅面向家庭,也面向年轻的城市“夹心层”和外来务工人员(申请条件见下表)。新就业人员和务工人员都需由申请人所在单位按照相关规定统一向市房产和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提出申请,不直接受理个人申请。
  受理申请后,市房产部门将对申请人的资料进行部门联审,联审合格后进行公示。公示合格后,按照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人员、外来务工人员进行分类摇号。摇号后,按照先后顺序组织申请人选房,选定房屋后由市住房保障中心发放公共租赁住房配租证。凡是房屋征收范围内符合保障条件的家庭,申请公租房的可不参与轮候,直接分配房源;申请人数较多的,实行摇号分配。
  此次公租房申请受理也是临沂在今年实行廉租住房和公共租赁住房“两房并轨”后的首次受理。

申请条件
   1、困难家庭
  家庭成员中至少有1人取得城市建成区常住户口3年以上;
  在城市建成区范围内无自有住房,也未租住公有住房、廉租房或直管公房;
  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上年度全市城镇居民人均约可支配收入(2013年为2293元)。
 2、新就业人员 
  具有城市建成区常住户口,且男年满25周岁、女23周岁;
  已与用人单位签订2年以上劳动合同并已缴纳社会保险;
  在城市建成区范围内无私有房产,也未租住公有住房、廉租房或直管公房。
 3、外来务工人员
  连续缴纳社会保险2年以上;
  与用人单位签订2年以上的劳动合同;
  月收入低于上年度临沂市城镇居民人均月可支配收入(2013年为2293元);
  在城市建成区范围内无私有住房,也未租住公有住房。
房源及分布
   1、怡景锦河苑一期
  位于北城新区南京路与沂山路交会处,共757套。
 2、同心花园
  位于工业大道与顺和街交会处东南角,共58套。
 3、石油片区(直管公房)
  位于涑河南街以南、八腊庙街以西,共83套。

租金标准
  5元或6元/平方米/月。

 链 接
3个小区、898套公租房可供选择 逾期未办入住手续视为放弃,两年内不得再申请
  纳入本次分配的公用898套公租房房源分别来自怡景锦河苑一期、同心花园、石油片区(直管公房)等3个小区。
  其中房源数量最多的小区,是位于北城新区南京路与沂山路交会处东南角的怡景锦河苑一期,共757套,分46平方米、52平方米、54平方米和58平方米4种户型,46平方米住房为厅室合一、一厨一卫,其余3种户型为一室一厅、一厨一卫,租金标准为5元/平方米/月。
  同心花园位于工业大道与顺和街交会处东南角,共58套,都是一室一厅、一厨一卫户型,租金标准为5元/平方米/月。石油片区(直管公房)公共租赁住房位于涑河南街以南、八腊庙街以西,共83套,户型面积从60平方米到100余平方米不等,租金标准按照直管公房的租金标准执行,为6元/平方米/月。
  临沂市住房保障中心相关负责人建议申请人结合自身工作、生活等实际情况,合理选择适合自己的项目和户型。同时希望各申请人做到诚信申请,否则一经查实将按照相关文件依法处理。此外,保障对象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入住手续的,将视作自动放弃该批次的公共租赁住房租住资格,两年内不得再次申请公租房。
  记者 刘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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