撕毁法律文书男子受制裁
2014年12月03日  来源:鲁南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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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12月2日热线消息 (记者 伟伟 通讯员 张洪波)被执行人从执行法官手中接过执行通知书等法律文书时,竟当场将其撕毁。11月25日,河东区人民法院依法对撕毁法律文书的被执行人房某作出罚款一万元和拘留15日的处罚决定。
  近日,河东区的房某为他人在银行借款提供担保,被法院判决负有连带偿还贷款义务,后银行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11月19日,在法院工作人员向其送达执行通知书、传票等法律文书时,房某不但不予配合,反而当场撕毁执行文书,后亦未按照指定期限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还款义务。
  为维护法律尊严,惩治违法行为,依据相关法律,11月25日,河东区人民法院依法对房某处以司法拘留15日、罚款的处罚措施。房某此时意识到了自己所犯错误的严重性,于26日缴清所有欠款,向法院具结悔过。鉴于房某悔过表现,河东区法院责令其缴纳一万元罚款,提前解除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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