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家共用供暖阀门
你家不交费我家也挨冻
2014年12月10日  来源:鲁南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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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12月9日热线消息 (记者 李墨)供暖季来临之前,齐先生就缴纳了供暖费,可出差回来之后却发现家里的暖气是凉的。找到供暖公司一问才知道,原来是自己家和邻居家共用一个阀门,邻居不交供暖费,他家也跟着挨冻。
  家住市区沂蒙路与北园路交会处广田悦城小区的业主齐先生反映,今年11月他缴纳了934元的暖气费,试供暖的时候热了大概有一周,他就放心地出差了,可他出差20多天回来后却发现家里的暖气没有一点温度。
  齐先生当天就联系了物业,物业告诉他,不能给他家打开阀门供暖的原因是由于他所在的小区本来是大户型,开发商在安置好了暖气阀门后,又由于销售原因把部分户型改为了小户型,就造成了三家共用一个阀门。而他家的房子正是这种经过改造的户型。
  “物业说另外两家都没交暖气费,如果给我开了阀门他们就会一起通暖,所以只能关掉阀门。”齐先生对物业的解释并不认同,他认为,这样的状况并不是业主造成的,后果并不该由业主承担,虽然物业同意将供暖费退还给他,但齐先生觉得冬天不供暖非常难熬,而且如果阀门问题解决不了,以后将会一直面临这样的问题。
  12月8日,记者联系到了为该小区供暖的蓝天热力公司。蓝天热力公司的工作人员表示,他们将尽快派人到齐先生所在的小区了解情况,帮助齐先生解决这个问题。
  8日下午,记者又联系到了该小区物业经理靖先生。靖先生表示,蓝天热力公司的工作人员已经跟他沟通过,下午他已经帮助业主找出了当初的供暖图纸,帮助齐先生分析了改造的重点。至于改造费用,靖先生称已经帮齐先生和另外一户没通暖的业主协商过了,由他俩共同承担。“改造费用总共有500元,三家中还有一户业主一直没能联系到,目前只能协调让这两户业主一起承担。”
  齐先生认为,这笔改造费用不该由他来承担。“买房子时并没有告诉我供暖阀门不是单独的,现在出现这种问题,又要业主来承担改造费用,非常不合理。”齐先生说,虽然费用不多,但道理讲不过去。
  记者就此事咨询了山东省三禾律师事务所的单夫纯。单律师认为,阀门改造费用应当由谁来承担的问题,应该看购房合同上有无明确约定:“在购房合同中,如果开发商明确告知阀门为三家共有,而购房者已经购买了房屋,则证明对此表示接受,阀门改造费用就应该由阀门的共有者,三家业主共同承担。”
  但是,如果开发商在合同中未明确告知购房者商品房暖气设施配置情况,那对于隐瞒暖气配置重要设施的行为,就有欺诈嫌疑。依据《合同法》规定,被欺诈方有权对合同行使变更和撤销的权力。
  单律师建议,业主碰到此类情况,应先与开发商进行协商,如开发商不愿承担阀门的改造费用,则可以通过到法院提请诉讼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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