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开展“食安山东“品牌引领行动
57家单位上榜“食安山东”品牌
2014年12月20日  来源:鲁南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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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12月19日讯 (记者 周广聪)食品安全关乎千家万户,12月19日,记者从“食安山东“品牌引领行动新闻发布会上获悉,截至目前,全市共创建“食安山东”餐饮服务品牌示范街区8个、餐饮服务品牌示范店30个、示范学校食堂19个。
  为打造“食安山东”餐饮服务品牌,提升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保障水平,临沂市在全市开展了“食安山东”餐饮服务品牌示范创建活动。
  此次创建活动的目标是到2014年年底,全市有1家以上大中型商场及连锁超市、2家以上食品及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2家以上食品供货商创建为“食安山东”食品流通示范单位;每个乡镇(城市社区)分别有1户以上食品店创建为“食安山东”食品流通示范店的工作任务。
  到2015年底,全市20%的大中型商场及连锁超市、食品及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食品供货商创建为“食安山东”食品流通示范单位;每个乡镇、城市社区(含学校周边食品经营店),分别有2户以上食品经营店创建为“食安山东”食品流通示范店。
  目前,全市共创建“食安山东”餐饮服务品牌示范街区8个、餐饮服务品牌示范店30个、示范学校食堂19个。通过“食安山东”餐饮服务品牌示范创建,对全面提升我市餐饮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促进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保障水平,将起到积极的引领作用。
  此外,在“食品生产加工示范企业创建”和“食品流通示范单位(店)创建”中,经过县级上报、满意度调查和市级审查,目前已有14家食品生产企业、19家大中型商场及连锁超市、3家食品及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6家食品供货商、82家食品经营店作为候选示范单位上报省食安办。
  12月18日至19日,由省食药监局、省商务厅等部门组成的申报争创“食安山东”食品流通示范单位抽查复核组,随机抽取了临沂市8家申报争创食品流通示范单位(店),均顺利通过复核。
  临沂市食安办相关负责人表示,“食安山东”——食品生产加工示范企业每年评定一次,示范企业有权使用全省统一的“食安山东”标识。示范企业有效期为三年,期满组织复评,不再符合示范企业标准的,予以撤销。同时,各级食药监局将结合日常监管工作,加强对食品生产加工示范企业的动态监管,不能持续保持示范企业标准的,及时予以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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