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流拖欠货款或“跑路”屡见不鲜
商户盼尽快制定行业法规
2014年12月24日 来源:鲁南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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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象>>
合作一年多了也会拖欠代收款
23日上午,记者来到市区临西十路附近的物流片区,商户林先生正和一物流公司理论。原来,10月5日到11月17日,林先生连续4次委托该物流公司往安徽发了价值18000多元的劳保物品,并且由该托运部代收货款。到了年底,林先生准备收回货款时,物流公司却以没钱为由拖欠货款,林先生多次来要都没有拿到。
“跟这家物流公司合作有一年多了,没想到会遇到这样的事。”林先生感叹道。同样,前来查看物流公司是否“路跑”的顾先生称,他有26870元的货款也被一家物流公司拖欠着。
三禾律师事务所主攻物流法律纠纷的李全利律师介绍,他经常接到有关代收货款被卷或者被拖欠等问题的咨询,在物流法律纠纷中,代收款的纠纷占相当大的比重,而拿起法律武器主动维权的货主们却少之又少。
调查>>
准入门槛低,有很多空子可钻
一边是货物,一边是货款,而跑在中间的物流公司携货款甚至货物开溜的事时有发生,这些物流公司到底钻了什么空子?记者调查发现,物流行业准入门槛低、监管力度薄弱、交易制度和相关法律不健全,都让他们有机可乘。
记者采访中发现,物流园区的网点多为个体工商户,有的甚至没有办理工商登记。一张桌子、一部电话、一个店面就成了一个托运部,就可以到处揽货,互相转包业务,赚取差价。
在服装批发市场,顾客上门看货,看中货物后下订单,然后商户就将货物交给跑那条线路的物流托运部发货。期间,不签任何合同或协议,托运部收货后出具一张《托运单》。《托运单》上仅有发货人、收货人电话及货物名称、数量和价格,没有公章,没有开票人姓名,更没有对发货期限、代收货款时限及违约责任作出约定。
发货两三天后,商户会打电话给客户确认货是否已到。如果货物已到,便去物流托运部结账,一般一周内就可以收到货款。这个回收货款的过程并不都是顺利的,“货款还没有打到”、“现在没有那么多钱”,物流托运部会以各种各样的理由打发商户。
“有时候再去要货款时,托运部早已人去楼空。所以,我们一般会选择信誉比较好的物流公司。”商户王女士说。
建议>>
监管机制不完善 应尽快制定行规
业内人士认为,对于物流公司而言,去的时候是货物,来的时候是货款,大额的流动资金诱惑,考验着物流商人的道德底线,仅靠诚信自律不能避免拖欠代收款和“跑路”事件的发生。
李全利律师说,物流纠纷的案子一般牵扯的款项数目并不太高,少的几千元,多的几万元。“这样的案子大都是先协商,可是往往因为这一块的法律法规还存在盲区而难以有结果。”
“我接手的物流拖欠代收款或者跑路的案子,货主们大都不了了之。”李全利律师告诉记者,其中最大的原因是协商不成,打官司成本太高。诉讼费、来回花销等等费用算下来,货主们常常因不想来回折腾而放弃。
李全利律师认为,临沂是商贸物流名城,应尽快制定与物流发展相对应的行业法规加以规范和约束,这样才能让整个行业进行有序规范的运作。
本报记者 徐文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