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旦、春节高速禁运危化品
2014年12月30日  来源:鲁南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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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12月29日讯 (通讯员 长宣 记者 英子)为预防和减少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交通事故的发生,2015年元旦、春节期间,临沂境内高速公路全面禁止载运爆炸物品、易燃易爆化学物品以及剧毒、放射性危险品的机动车通行。
  记者从临沂高速交警支队了解到,2015年元旦、春节期间,危化品运输车辆禁行时间为:2015年1月1日零时至2015年1月3日24时;2015年2月18日零时至2015年2月24日24时。禁行区域为临沂境内高速公路。
  临沂境内高速公路收费站于1月1日、2月18日零时起禁止危化品运输车辆通行高速公路。1月1日、2月18日零时前已经进入高速公路行驶的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就近驶离高速公路。
  民警表示,对违反规定驶入高速公路的危化品运输车,高速交警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9条以及《山东省高速公路交通安全条例》第57条第2款规定,责令改正并处2000元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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