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次判刑不悔改一惯偷“八进宫”
2014年12月30日  来源:鲁南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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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12月29日热线消息 (通讯员 兰珊 记者 崔洪英)临沭县一中年男子游手好闲,因为盗窃先后7次被判刑,却依然“收不住手”,今年再次因盗窃他人财物而锒铛入狱,作为累犯受到了从重处罚。
  今年44岁的房某是临沭县某村村民,1998年9月因犯盗窃罪被判刑1年半;2000年11月因犯盗窃罪被判刑2年罚金2千元;2004年1月因犯盗窃罪被判刑1年半并处罚金2000元;2005年11月因犯盗窃罪被判刑半年并处罚金2000元;2011年6月因犯盗窃罪被判刑1年;2012年7月因犯盗窃罪被判拘役半年;2013年6月因犯盗窃罪被判拘役4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
  去年12月1日凌晨,房利用月黑风高夜,采取撬门别锁手法,用铁棍将该县某村村民王某的家门撬开,盗窃屋内碎玉米机1台,价值300余元。
  今年5月23日凌晨3时许,房某再次来到该县某村,用铁棍将村民王某春家门撬开,盗窃屋内剃须刀1个、手机1部及现金14.5元,共计价值134.5元。受害人发现后当即报警,房当天便被处警的民警抓获归案。
  近日,临沭县人民法院审结该案,一审以盗窃罪,判处被告人房某巧有期徒刑9个月并处罚金1000元(限期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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