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案登记制破解群众“立案难”问题
立案提速,接待量比平时增15%
2015年05月05日 来源:鲁南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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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5月4日讯 (记者 崔洪英)4日是立案登记制实行后的首个工作日,记者从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了解到,截至当天下午4点,临沂两级法院共接收诉状302件,当场登记立案271件,接待量比平时约增加15%左右。
全国法院自5月1日起全面实行立案登记制,4日是立案登记制实施后的首个工作日。
据临沂市中院立案庭庭长殷方昭介绍,法院受理案件方式由过去的立案审查制改为立案登记制,即对当事人的起诉不再进行实质审查,而仅对形式要件进行核对。法院接到当事人提交的民事起诉状时,对符合法定条件的起诉,应当当场登记立案;对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法院应当依法裁决不予受理或者不予立案,禁止不收材料、不予答复、不出具法律文书。
据殷庭长介绍,截至4日下午4点,临沂两级法院共接收诉状302件,当场登记立案271件,接待量比平时约增加15%左右。
殷庭长表示,实行立案登记制,旨在从制度上、源头上、根本上解决群众“立案难”问题,切实保障当事人的诉权,确保对依法应当受理的案件,做到有案必立,有诉必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