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开“黑校车”被查处
2015年06月12日 来源:鲁南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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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6月11日热线消息 (通讯员 永文 聪聪 记者 李诗源)河东交警大队特勤中队民警在巡逻时,发现一辆黑校车,且司机准驾不符,没有任何校车驾驶资质。目前,该司机被处以罚款1.2万元,扣分并行政拘留10天的处罚。
6月9日17时33分许,河东交警大队特勤中队民警沿河东区军部街巡逻至新四军旧址路段时,发现前面一辆“中顺牌”中型普通客车里面坐满了孩子。民警立即示意该车驾驶员靠边停车接受检查,经检查,该车无任何校车标牌、标识,属于“黑校车”。当民警要求该车司机出示驾驶证时,这位女司机却声称未带驾驶证。随后,民警将车内的学生一一平安送回家,并将这位女司机带回交警大队核实信息。
经调查,该车司机拥有C1驾驶证,而驾驶中型普通客车需要持有B1驾驶证,这位女司机属于准驾不符,而且没有任何校车驾驶资质,她的这种违法行为会给孩子带来极大的安全隐患。目前,该女司机被处以罚款12000元,驾驶证记12分,行政拘留10天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