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保险不满15年可申请续缴
2015年07月04日 来源:鲁南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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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7月3日讯 (记者 王璐)2日,记者从临沂市人社局获悉,自今年7月1日起,参保人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年限(含按规定确认的视同缴费年限)不满15年的,可以申请延长缴费至满15年。
其中,参保人员延长缴费,若符合条件、在企业继续就业参保的,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由企业和个人共同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未在企业继续就业参保的,可以申请在继续缴费地参照当地灵活就业人员的办法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按照规定,参保人员延长缴费,应当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报继续缴费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审核。其中,符合条件、在企业继续就业参保的,须经用人单位同意,报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审核备案。
目前,临沂正积极执行相关政策,但是由于程序转接需要一个过程,大概一周后市民就可办理续缴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