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年报已于上月底截止
逾期未报将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2015年07月04日 来源:鲁南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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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7月3日讯 (记者 李墨 通讯员 武超)3日,记者获悉,根据国务院颁布的有关规定,截止到6月30日,全国各类市场主体年报填录系统已正式关闭。到目前,兰山区仍有近五分之一的企业未按时进行年报。而这些逾期未报的企业将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去年8月,国务院颁布《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自2014年10月1日起将企业年度检验制度改为企业年度报告公示制度,各类企业以及个体工商户和农民专业合作社都应当依法向工商部门报送年度报告并公示。换句话说,以后想要了解企业或者个体工商户的信息,只需上网登陆相应网站查询就可以了。
同时,《条例》还规定,企业、个体工商户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应当于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报送上一年度的年度报告,因《条例》实施时间的原因,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应当于2014年10月1日至2015年6月30日报送2013年报告并公示,农民专业合作社不报送2013年度报告。
据兰山区工商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到6月30日24时,全国各类市场主体年报填录系统已正式关闭。目前,全区仍有近五分之一的企业未按时进行年报。
“如果不按时公示,就会进入经营异常名录。”该负责人解释,企业必须在规定期限内报送年度报告及公示有关信息,未按期限公示年度报告或者未按照工商部门责令的期限公示有关企业信息的,以及公示信息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或者通过登记的住所(经营场所)无法联系的,将由工商部门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个体工商户被标记为经营异常状态),并通过“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山东)”向社会公示。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企业自被列入3年内在补报年报或更正相关信息后可向作出列入决定的工商部门书面申请从“经营异常名录”移出,但该信用记录将保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