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GPS不定位
车主索要5万元精神赔偿
  • 2013年07月10日  作者:
  • 【PDF版】
更多
  本报7月9日讯 (记者 孟凯 通讯员 翁静)罗庄区刘先生刚买不久的汽车卫星定位无法使用,最终经工商人员调解,商家给予他一定补偿。
  罗庄区盛庄工商所接到消费者刘先生投诉,他今年6月在金九路与蒙山大道交会处的某4S店购买了汽车,该4S店给他安装了GPS卫星定位仪。
  5天前,他的朋友擅自将他的汽车开走了,因电话联系不上,刘先生打电话给4S店要求定位,4S店告知无信号无法定位,刘先生要求4S店对安装卫星定位不能使用的事实给予明确的说法,并要求赔偿精神损失费5万元,请求工商部门调解解决。
  盛庄工商人员调查后了解到,该4S店给刘先生安装的GPS卫星定位仪是旧的,需要申诉人自己缴费。而由于申诉人没有缴纳每月5元的定位流量费,移动公司已经停止了其卫星定位服务。
  经工作人员调解,该4S店做出了以下四点补偿:由4S店给予申诉人缴纳未来三年的定位流量费;赠送申诉人价值千元的机舱镀膜;赠送三年的盗抢险,价值7000余元;免费更换全新的定位仪,并可以上门服务。
  但申诉人要求4S店赔偿精神损失5万元的要求,执法人员不支持,同时4S店也不同意。
  经执法人员跟申诉人反复沟通,申诉人已经表示放弃不合理的要求,接受调解。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I01版:鲁南商报
 I02版:鲁南商报·重点
 I03版:鲁南商报·重点
 I04版:鲁南商报·重点
 I05版:鲁南商报·城事
 I06版:鲁南商报·社区
 I08版:鲁南商报·热线
 I09版:鲁南商报·教育
 I10版:鲁南商报·教育
 I12版:鲁南商报·酒水
 I13版:鲁南商报·健康
 I14版:鲁南商报·健康
 I15版:鲁南商报·健康
 I16版:鲁南商报·健康
 I17版:鲁南商报·维权调查
 I18版:鲁南商报·维权调查
 I19版:鲁南商报·维权调查
 I20版:鲁南商报·维权调查
 I21版:鲁南商报·维权调查
 I22版:鲁南商报·维权调查
 I23版:鲁南商报·维权调查
 I24版:鲁南商报·维权调查
鲁南商报多媒体数字版
按日期查阅
 
通信地址:中国 山东省 济南市泺源大街6号F15   邮编:250014   E-mail:wl@qlwb.com.cn
电话 新闻热线:96706   报刊发行:0531-85196329 85196361   报纸广告:0531-82963166 82963188 82963199
副刊青未了:0531-85193561   网站:0531-85193131   传真:0531-86993336 86991208
齐鲁晚报 版权所有(C)   鲁ICP备0500434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