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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3年07月24日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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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7月23日讯 (记者刘青 通讯员 李邦国 孙翼 凡举)平邑县的刘先生日前购买了一台大彩电,使用两个月后电视机自动跳台,商家却要收费修理。经消协调解,商家同意免费给刘先生修理电视机。 据了解,今年7月份,刘先生购买了一台42寸的液晶大彩电,正常使用了两个月没有问题。前几天他发现这台电机会自动跳台,正看着电视节目,突然电视机就像有人用遥控器调台一样,在电视机几个格式上跳来跳去,直接影响到了节目观看。刚开始时他以为是电压不稳造成的,也就没在意,心想过几天就好了,谁想到半个月过去了,那台电视机只要开机就会自动跳台。于是,刘先生怀疑是电视机出了故障,找到商家要求修理,商家看过后说是电视机里面的电路坏了,得有偿修理。刘先生刚购买时间不长的电视出现故障,认为商家不应该收费修理,便来到消协投诉。 接到投诉,消协工作人员及时召集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消协认为,电视机在保修期内出现故障,商家应当免费修理,而商家认为电视机的故障,应当有偿修理。消协工作人员依据《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五条第二款“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损害要求赔偿的请求权,在造成损害的缺陷产品交付最初消费者满十年丧失;但是,尚未超过明示的安全使用期的除外。”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十四条等规定,进行了耐心细致的调解,终于使商家同意免费给刘先生修理了电视机。刘先生对此结果表示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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