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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3年07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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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7月29日热线消息 (通讯员 张纪丽 记者 李诗源)只因电动自行车被盗,本是受害人的沂水籍男子李某产生报复心理,想把自己的损失弥补回来,于是窜至各小区、街头对夜行女性进行抢劫、抢夺、盗窃,两个月作案7起。 5月的一个深夜,家住沂南县杨女士出差后回家,刚到自家小区门口,一名男子突然冲上来将其推倒,将她身上的钱包、手机及2000元现金抢走。接下来一个多月,县城历山路等路段发生多起类似的抢夺、盗窃、抢劫案件。 民警在调取案发路段的监控录像及对周围群众的走访后,将目标锁定在沂水籍男子李某身上。7月26日,在掌握大量证据后,民警通过将李某抓获。 经审讯,今年5月份,李某的一辆电动自行车被盗,心怀愤懑的他产生了“别人偷了我的,我就要偷抢别人的”的报复心理,并将对象盯在了夜行女性身上。 目前,犯罪嫌疑人李某已被刑事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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