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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3年08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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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8月20日讯 (记者 孟凯 通讯员 孙翼 金玲)近日,平邑县消费者协会成功调解一起因农药质量问题产生的纠纷,消费者孙先生获得经济赔偿1800元。 5月15日,家住平邑县仲村镇驻地的孙先生见到自家瓜田里的草太多,影响到了西瓜和甜瓜的生长,就到一家农资店购买了6瓶除草剂,并按照使用说明在瓜田里喷施了农药。 谁知第二天,地里的瓜秧都死了。自己明明是按照比列说明喷施的农药,为何连瓜秧也死了呢?孙先生认为是除草剂质量有问题,随即找到经销售商要求退还购药款130元,并附带经济赔偿1500元,经销商不同意。 接到投诉后,平邑县消费者协会工作人员会同经销商一起赶到现场进行勘查,发现孙先生3亩瓜秧苗绝大多数都已发蔫死了,认为他投诉的情况属实。 依据规定,经销商应当无条件地赔偿消费者的损失。经过4次调解协商,经销商最后终于同意赔偿孙先生1800元的经济损失。消费者对此结果表示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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