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管部门实地查看墓穴现场 |
| 办案机关被要求写出情况说明 |
| |
- 2013年08月28日
作者:
-
【PDF版】
|
|
|
|
|
本报8月27日讯 (记者 徐升 胡跃东)本报8月27日A04版以《这一丢侮辱了“清代”不腐尸?》为题,报道了苍山县金岭镇苗庄村村民在挖地基时,意外挖出尸体后丢弃到石塘,消息一经刊出便在读者中引起强烈反响,当地相关部门也高度重视,文物管理部门到现场查看了墓穴情况,后续调查逐步展开。 据苍山县博物馆的金馆长介绍,27日上午,负责文物管理的文广新局和金岭镇党委的主要负责人一同来到了苗庄村,通过实地调查和走访询问,对前期的情况进行了汇总。 “现场墓穴确实是苗家人在挖地基时挖出的,但是因为墓穴已经回填,而且尸体也重新进行了掩埋,目前还无法对墓穴进行断代鉴定。”金馆长介绍说。 “因为文物部门之前没有介入调查,现在县里已经要求办案的派出所尽快写出案件的情况说明,并且上报给当地党委政府及文物主管部门。”金馆长表示,他们将根据情况说明再确定下一步的工作如何开展。 针对家属和读者质疑的“苗立源行为是否涉嫌侮辱尸体罪”,27日下午,记者再次联系处理此案的苍山县公安局贾庄派出所办案民警吴启源,对方称“自己在外办案,建议记者找县局宣传部门沟通”。而该局负责宣传的徐姓工作人员则表示记者需要找他们局长了解,并拒绝提供局长联系方式。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