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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越俎代庖,4S店交了全额保险 |
| 工商调解,4S店提供1200元保修卡 | |
- 2013年09月0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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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9月3日讯 (记者 刘青 通讯员 李邦国)外地一消费者日前在河东区一家4S店购买一辆汽车,在未经车主允许的情况下,4S店交了全额保险,消费者认为不合理,但4S店不给处理。 据了解,一外地消费者日前在河东某4S店购买价值17万多元汽车一辆,交上首付款后,在本人没到场的情况下,4S店替他交了全额保险。消费者认为不合理,要求4S店退回保险自己交纳,可几次到4S店,工作人员都以种种理由推诿不给处理。 经工商人员调查,消费者属于分期付款购车,一般情况下分期付款购车必须在4S店购买保险。4S店没经过消费者的同意就购买了保险。鉴于此保险必须在4S店购买,即使消费者自己购买也必须购买全额的保险,且保险已生效。经过工作人员调解,双方达成调解协议:4S店为消费者提供价值1200元的保修卡,以后在保养车时充当现金使用。消费者交款后提车。双方对调解结果都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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