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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3年09月16日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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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DF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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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情况: 9月2日上午,人民银行临沂市中心支行消费权益保护中心接到市民杨先生投诉,反映自己因业务需要到市区某银行柜台支取现金10万元,因所取款项全部是凭条扎紧的整把,银行柜面人员未经点钞机清点即将款项交予他,他因事情紧急,也未当面清点款项即取走现金。但当他携此款到另外一家银行存款时,发现其中一把短款900元。他随即返回取款行交涉未果,杨先生便拨打了投诉电话。经过沟通协调,通过核对账务、调取现场监控录像等手段,此投诉已得到妥善解决。 案例警示: 1、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应规范自身行为,从保护商业银行、存款人和其他客户合法权益的角度出发,加强对营业前台柜面人员的教育和管理,一方面严格按照内部规章制度办理现金收付款业务;另一方面柜员应及时提醒客户当面点清钱款,做到真正关心客户,服务客户,也避免不必要的纠纷。 2、市民应当面点清存取款项。据了解,目前银行储蓄网点营业大厅醒目位置均贴有“款项当面点清,出门概不负责”的警示标语,起到提醒客户做好复点核验现金的提醒作用。但在现实生活中,部分客户很少关注这些公示提示,往往取款后未加清点便匆匆离开,出门后又折返说“有假币”或“提取的钱有短款”等。因此,提醒市民到银行存、取款时,无论金额大小,谨记一定要当面点清款项,以免引起不必要的麻烦与损失。 3、善用银行网点大厅内的点钞机。目前一般银行营业大厅内都设有点钞机,市民可在取完钱后,自己清点一下大额现金,也可以让柜员协助清点,以保证存取款数额正确。 (案例来源:人民银行临沂市中心支行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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