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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3年10月11日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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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10月10热线消息(记者 英子 实习生 李丽)市民李女士在市区一家美容店做美容时,交由工作人员保管的项链找不到了。后经协商,对方只同意赔偿一半金额,并用美容卡来代替现金。为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日前李女士向本报求助,此案被选为本报“免费帮您打官司”的案例。 据李女士介绍,2013年4月19日,她到市区一家美容店做美容,在美容过程中,工作人员告诉李女士项链需要取下,李女士便让其帮忙取下并代为保管。美容持续了大约3个小时,美容结束后,李女士着急去接孩子,就直接离开了美容院,忘记取走工作人员代为保管的项链。 当日下午,李女士才想起项链没有取回,便急忙回去取。但是,工作人员则表示只记得当时帮着取下项链,却记不清把项链放到哪里了。在美容院找了一番之后没有找到,美容院的其他工作人员也表示没有看到过项链。 几经交涉,美容院只答应给一张3000元的充值卡,并答应以后做美容给予7折优惠作为补偿。 “主要是项链太贵了,花了我1万多元买的。”10日,李女士告诉记者,她认为这家美容院的工作人员对保障顾客财产安全存在失职,希望通过法律程序要求一定赔偿。 10月10日,山东铭信律师事务所免费代理李女士一案,该律所彭昆明担任主办律师。目前,铭信律师事务所正在进一步了解案情,准备相关资料,记者将全程参与诉讼过程,并予以报道。 律师简介 彭昆明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临沂市律师协会会员,现执业于山东铭信律师事务所。彭律师从事法律工作多年,具有扎实的法学理论和丰富的司法实践经验。坚持“从细微处显智慧,于平和中见力量”的办案风格,力求最大限度地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赢得了良好的社会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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