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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3年10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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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10月13日讯 (记者 孙贵坤 通讯员 陈宏波)订购的是新沙发,但送上门的却是样品,兰山区的王先生主动找消协维护自己权益。经消协调解,商家给王先生退货。 日前,王先生在商城某家居市场订购了一套品牌沙发。商家送货后,王先生发现沙发是展厅样品,而且扶手还有一处划痕。王先生立即向经销商反映,要求更换新货或者给予退款,但经销商却答复无新货可换,也不予退款。王先生非常生气,于是投诉到批发城消协。 批发城消协受理投诉后,立即派工作人员进行调查了解,发现王先生反映的情况属实。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九条:“经营者应当向消费者提供有关商品或者服务的真实信息,不得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第四十九条:“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费用的一倍”。 消协工作人员严肃批评了经销商隐瞒事实真相欺骗消费者的行为,经销商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同意退还货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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