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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3年10月21日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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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10月20日讯 (记者 孙贵坤 通讯员 陈宏波)记者从临沂市工商局批发城分局获悉,自2013年10月15日起,兰山商城辖区内的户外广告、车体广告审批均由批发城分局进行管理。 据了解,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优化营商环境,服务企业增速发展的要求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一步加强商城辖区内户外广告管理,临沂市工商局将户外广告和车体广告登记管理权限下放,自2013年10月15日起,兰山商城辖区内的户外广告、车体广告审批均由批发城分局进行登记管理。 今后,批发城分局将立足工商职能,进一步加强户外广告、车体广告的登记、审查、审批,进一步强化户外广告登记管理,更好地规范辖区户外广告,促进商城广告业健康发展,努力营造临沂商城公平、合法、安全的广告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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