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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3年10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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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10月22日热线消息 (记者 李诗源)莒南县板泉镇杨家湖村的杨先生夫妻俩去外地打工前,办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证明并缴纳了2000元押金。一年前杨先生回到本地后,多次要求退还押金,却被一拖再拖。 据杨先生介绍,2010年左右,他们夫妻俩准备到深圳打工。出发前其妻子找到当时担任村妇女主任的工作人员办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证明,被要求缴纳2000元押金,并称等他们回来后即可退还此费用。 2012年下半年,杨先生夫妻俩结束外地工作回到家乡,找到当时办理证明的工作人员要求退还押金。“由于村干部换届,当时办理证明的村妇女主任已卸任。她虽然承认收取押金一事,但却一直没有退还。”杨先生说,他多次要求对方退还押金,但一直未果。 记者就此咨询了杨家湖村的杨书记,杨书记了解情况后回复称,收取流动人口计划生育证明押金是以前的一种管理措施。“一般等人员回来后马上就会退还此项费用。”对于杨先生所担心的事,杨书记表示会马上解决。“可以让对方联系我,我们会马上落实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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