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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3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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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10月29日讯 (通讯员 赵波 靳青 记者 左肖)10月24日,罗庄工商分局通过对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最终木门经销商赔偿消费者孙某1400元经济损失。 家住罗庄区某小区的消费者孙先生购房装修时,从辖区某木业公司订购木门7套,价款共计24000元。 木门安装完毕以后,发现每套木门都程度不同地存有黑色斑点,严重影响室内装饰的美观。为求房内简洁大方,孙先生立即与经销商联系,要求商家退货,更换新门并承担经济损失。 多次交涉无果后,孙先生把经销商投诉到罗庄工商分局,请求商家赔偿经济损失。 接到投诉后,罗庄工商人员现场进行实地勘察,确认孙先生投诉事项情况属实,于是主持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 近日,经销商家按照每套门200元计算,给予消费者孙某1400元经济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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