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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4年0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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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1月20日讯 (通讯员 李士颂 苏洪青 记者 李诗源)沂南县公安局砖埠派出所民警在巡逻时发现一辆故障车停在路边,民警意欲施救却遭拒绝。经检查,车主有非法携带管制刀具并有吸毒行为。目前,违法行为人被处以行政拘留十三日的处罚。 1月19日深夜10点多,沂南县公安局砖埠派出所民警巡逻至辖区苏家庄子村东滨河大道路段,发现一汽车因爆胎停在路边,便决定对其实施救助。然而,驾驶人汪某却一再拒绝了民警的好意,并神色慌张,形迹十分可疑。 因为汪某有盗窃前科的经历,他的反常举止引起了民警的警觉。民警遂依法对车辆进行了详细检查,随后在该车内发现了一把管制刀具,还发现了一套矿泉水瓶、玻璃瓶等自制吸毒工具。 民警立即对汪某实施冰毒尿样检查,结果呈阳性。在事实和证据面前,汪某交代了他三天前曾吸食过冰毒的违法事实。目前,违法行为人汪某因非法携带管制刀具、吸毒已被治安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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