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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4年01月21日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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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1月20日讯 (记者徐升 通讯员 振强 西亮)19日,一绿化单位在滨河东路未办理审批手续施工时,被临沂市城市管理局滨河景区执法大队查处,执法人员对作业工具依法进行了证据保存。 1月19日上午,执法人员巡查至滨河东路时发现一台顶管机正在路东绿化带内作业,执法人员立即调查了解情况。经查,此行为是附近某单位计划在绿化带下方穿260米的管道做通讯管道。 执法人员在检查是否有相关单位的行政审批手续时,在场负责的工人说此处绿化带是该单位绿化的,无需办理手续。执法人员解释说,绿化了以后属于公共绿地,且滨河大道既属于路也属于大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能擅自占用或损坏。 执法人员对相关作业工具进行证据保存,并对当事人依法下达《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作业,并按时到单位接受处理。 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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