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物卡“重启”要收开通费?
消费者为2元钱和超市“较真”
2014年04月21日  来源:鲁南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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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4月20日讯 (记者孙贵坤 通讯员 李庆华)购物卡重新开通,要收取2元钱的开通费?消费者王先生为2元钱主动维权。
  近日,消费者张先生持购物卡到市区某超市购物时,被超市告知卡已过期,需要重新开通后,卡里剩余的30多元钱才能使用,但重新开通收取2元钱的开通费。张先生认为,超市做法不妥,自己只在超市里选了一双10元的袜子,卡里的余额足够支付,为什么还要多收2元钱。双方各持己见,发生争执,无奈之下,张先生给批发城消协打电话投诉,请求调解。
  批发城消协工作人员接到投诉后,立即召集双方调查。通过详细调查得知,为方便管理,超市在销售购物卡时,就与消费者在购卡协议上约定,此卡使用期限为1年,逾期未消费完再使用时要收取一定比例的开通费用,但这项约定未注明在卡上,只有购卡人了解,用卡人不一定明白。
  新《消法》第26条规定:“经营者在经营活动中使用格式条款的,应当以显著方式提请消费者注意商品或者服务的数量和质量、价款或者费用、履行期限和方式、安全注意事项和风险警示、售后服务等与消费者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内容,并按照消费者的要求予以说明。”
  而该超市既没有以显著方式提请消费者注意,也未在购物卡上明示使用期限,因此批发城消协明确指出,此卡具有有效使用性,并要求该超市立即退还已收取的开通费,同时取消这条不平等的格式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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