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给孩子迁户口,真是不容易
2014年05月14日  来源:鲁南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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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5月13日热线消息 (记者 英子)郯城县花园乡李村的刘先生与妻子同在外地工作,眼看孩子要上学了,刘先生想把孩子户口迁到当地,可几次到派出所办理都没成功。
  据刘先生介绍,他在北京工作并在当地认识了妻子。2008年,女儿出生后,因为工作繁忙,将女儿的户口落在了老家。
  “后来我在三河(河北省)市燕郊地区买了房子,买房赠一个户口,现在孩子也6岁了,就想把她接到这边来上学。”刘先生说,他的妻子户口先前已经迁到三河市,现在想把女儿的户口也迁来,于是在三河市为女儿开具了户口准迁证,迁移的理由是投资房产。
  今年3月中旬,刘先生的母亲到花园乡派出所想为女儿办理户口迁移手续,得到的答复却是不能迁。
  13日下午,记者联系到郯城县公安局户籍科,民警告诉记者,根据山东省户籍方面的相关规定,18岁以内的未成年人迁移户口须跟随父母,不能单独迁移。
  民警表示,如果确如刘先生所言,他妻子的户口已迁到当地,那刘先生可将孩子的户口准迁证改为“投靠父母”,这样就可以为孩子迁移户口了。“我们也在试着联系当地同级部门,核实准迁证的办理手续等,如果准迁证是合乎规定的,我们也会尽快帮刘先生的孩子办理户口迁移。”民警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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