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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4年06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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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6月12日讯 (记者 吴慧 通讯员 李墨爱)没收电表、注销户头,3个月的时间,河东区对514家小型环境违法企实施停电,从源头上彻底消除了其死灰复燃能力和生存空间。 为进一步改善环境质量,确保迎淮工作顺利开展,保障群众身体健康,河东区对小型环境违法企业实行“零容忍”、“重打击”,不断加大小型环境违法企业清理整顿力度,取得了良好效果,进一步改善了生态环境。 河东区政府按照守土有责,属地管理的原则,印发了《关于对小型环境违法企业停止供电的通知》,要求各有关镇街按时对辖区内的小型环境违法企业进行停止供电。 各镇街联合公安、供电、环保等部门,对辖区内小废塑、小电镀及线路板拆解等加工户进行了全面排查,2月20日下达第一批停电通知。截至目前,对共计514家小型环境违法企业实施了停止供电,没收电表,并逐一进行了销户,从源头上彻底消除了其死灰复燃能力和生存空间,保障了全区环境安全。 下一步,河东区将进一步加大小型环境违法企业摸排和清理取缔力度,做到发现一起、清理一起,绝不姑息放纵一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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