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套二手房还欠着物业费
2014年06月24日  来源:鲁南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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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6月23日讯 (记者 李诗源)市民刘女士在市区购买了一套二手房,本来想尽快装修入住,没想到办理装修手续的时候,发现原房主还有物业费没有结清。
  今年3月份,市民刘女士在市区购买了一套小户型二手房。刘女士说:“这个房子是给女儿用的,想赶紧装修入住。”
  可当刘女士找到小区物业想办理装修事宜,却被物业工作人员告知需要交纳2000余元的物业费。“工作人员解释说,房子自交房后,原房主从未交纳过物业费。”刘女士说。
  “我联系过原房主,原房主说因为她从未入住过,不清楚物业费的问题。而且对方称房子已经过户,物业费需要我来承担。更让我懊恼的是,当时与原房主签订合同的时候,对方没有提及物业费的问题,我也忽略了这一项。”刘女士说。
  记者咨询了山东铭信律师事务所彭昆明律师,彭律师表示,物业费由谁支付需要看当时签订的合同。“如果合同中没有明确规定,且物业费由原房主拖欠造成的,自然由原房主承担。”彭律师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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