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乡医将接受强化培训
2014年07月31日 来源:鲁南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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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7月30日讯 (记者 周广聪 实习生 张钰)为进一步提高全市乡村医生队伍的整体素质,增强村卫生室基本医疗卫生服务能力,自今年10月至2015年6月,全市将开展乡村医生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强化培训。
全市范围内纳入设置规划的村卫生室中,已取得相关资质并经县级卫生行政部门注册后从事预防、保健和一般医疗服务的乡村医生。培训内容主要包括临床基本技能、急诊急救技术、合理用药知识、农村常见病多发病诊疗、全科医学知识和中医适宜技术等。各县区可根据实际对培训内容进行适当调整。
培训将采取集中理论培训和实践技能培训相结合的形式,采用由省卫生厅委托、经政府集中采购中标的培训机构制作的视频课件,以乡镇卫生院为教学点,组织乡村医生培训。培训实行登记管理,登记统一使用《山东省乡村医生在岗培训证书》。培训结束后,由县区卫生局组织统考。
据悉,省财政对乡村医生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强化培训项目安排专项补助经费。县区级财政应安排一定的经费支持乡村医生培训工作。各县区应当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制定乡村医生培训经费管理具体办法,加强资金管理,严格按照规定用途使用补助资金,确保专款专用,切实提高补助资金使用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