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县纳入第二批县级公立医院改革试点
10月1日前,取消药物加成
2014年08月01日  来源:鲁南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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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7月31日讯 (记者 周广聪 实习生 张钰)7月31日,记者从卫生部门了解到,10月1日前,被纳入第二批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的沂水、莒南、郯城、兰陵、平邑、沂南六县区将全部启动综合改革,试点县的试点医院将全部取消药品加成,药价降价幅度至少15%。
  今年4月,国家卫生计生委公布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第二批试点县名单,包括临沂市沂水县、郯城县、莒南县、兰陵县在内的我省43个县被列入试点。7月30日,记者从全省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电视会议上了解到,我省试点县名单在国家确定名单基础上增加至54个,临沂市增加了平邑、沂南两县区。
  按照要求,9月30日前,六县区的试点医院全部启动综合改革,10月1日前,全部取消药品加成。取消药品加成后医院实际减少的收入,80%靠调整医疗服务价格补偿,政府补偿标准不低于实际损失的10%,其余通过强化医院成本核算、推进精细化管理、减少跑冒滴漏等化解。
  在调整医疗服务价格方面,要提高体现医护人员劳动价值的服务价格,但要降低检查等项目的价格。为防止调整服务费后再次加重患者负担,调整后增加的医疗服务费可以按规定纳入医保支付范围。在取消药品加成的同时,各试点县的县级医院要全部通过省药品集中采购平台采购,并提高基本药物比例。
  7月31日,临沂市医改办相关工作人员表示,将于近期启动第二批县级公立医院改革前期准备工作,确保我省深化医改和推进县级公立医院改革试点任务和要求落到实处。此外,将进一步深化补偿机制的改革,合理调整医疗服务的价格,强化医院成本核算,加强人事、药品保障,深化诊疗等制度的改革,加快推动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取得新突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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