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撤离后,小区启动自治模式
是良好的开始,还是过渡状态?
2014年08月06日 来源:鲁南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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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部分业主拒绝缴纳水、电、物业费,使得物业无法运营而撤离小区,中侨阳光濠庭小区陷入了无人管理的境地。业主委员会主动接过物业走后留下的烂摊子,暂时找不到任何一家愿意接手的物业。
像中侨阳光濠庭小区的情况一样的小区还有很多,业主委员会管理小区到底是一种过渡状态,还是一种良好的管理运作模式呢?
现状 业主委员会自治,小区环境开始恢复
7月24日,本报以《物业到期“闪人”,小区乱了套》为题,报道了市区中侨阳光濠庭小区陷入无人管理境地的事情。
8月5日11点,记者再次来到位于通达路与涑河北街交会附近的中侨阳光濠庭小区,小区的门禁已经恢复使用,垃圾桶摆放在路边,里面的垃圾已经清理完,小区内乱停车的现象已经有所改善。“终于不用天天绕道走了,也没有那么难闻的气味飘出来了。”路过的居民王女士告诉记者,自从业主委员会接管小区之后,小区内的垃圾被及时清理走,外来车辆减少,居民车位被外来车辆占据的情况已有所好转。
中侨阳光濠庭业主委员会的陈主任告诉记者,他们从7月23日正式对接手小区的管理,聘回了原来的4个门卫和6个保洁,目前水电工还未找到,电梯维修工也未找到。但是他们已经找来电梯维修工对小区内1号楼2、3、4单元,7号楼1、2、5单元,6号楼A座的电梯进行了维修,目前可以正常使用。
“回聘原来的门卫,主要是因为他们已经在这里干了6、7年,小区内的业主他们都认识,比较好控制外来车辆。”陈主任告诉记者,门卫的工资比之前少了200元钱,每个月只有1800元,保洁每个月1500元。
目前他们正在清欠前期业主的欠款,采用钱账分离的方式进行收取,已经收取了4万余元,缴纳了7、8月份的垃圾处理费6000元,6月23日之前的电费2万余元,门卫、保洁的工资6000余元,电梯维修费用800元。“现在正在统计整理,我们会定期公开收支状况,保证收费、支出的透明性。”
“自己小区的人来管理,比较放心,大家是住在一起的邻居,他们不会跑了,也不会骗我们。”小区居民王先生告诉记者,有了自己的邻居管理小区,他从心底里觉得放心,不用再担心重复缴纳物业费和停车费,也不用担心三天两头停电断水了。
业主 连办公室都没有,心里还是有些担心
“一开始,我们成立了业主委员会,将乱收费的物业赶走,大家一起为房产证的事情争取利益的时候,心也是挺齐的,为什么现在就不行了呢?”他们的业主委员会成立于2013年7月1日,成立时是由业主推选出来的,而且一直协调着物业和业主之间的关系,为业主谋取利益,但是自他们接管小区之后,虽然小区环境有了很大改善,但是小区内仍然有部分居民对他们接管小区的做法持怀疑态度,不愿意缴纳前期拖欠的物业费和水电费。
中侨阳光濠庭1号楼1单元的墙壁上,贴着小区内还未缴纳水电费和物业费的业主姓名和需要缴纳的钱数。记者来到一位欠了4个月水电费和物业费的业主家,陈女士告诉记者,她们家不愿意缴纳物业费和水电费的原因是觉得没有保障。
“家里有事的时候他们管不了,有时候也找不到人,太没有保障了。”陈女士告诉记者,2014年3月份,他们家的防盗窗被小偷剪开,幸亏她及时发现才没有被偷,并且从2008年搬进小区,家里的电动车丢了2辆,当她去物业办公室诉说时,物业工作人员并没有做出任何的赔偿措施,而且在陈女士调监控时发现,小区内的摄像头大部分都是坏的。
“不管是谁管理小区,只要能管理好,收了高档小区的管理费,能帮我们做到高档小区的服务,我们也愿意缴纳。”陈女士表示。
“我看现在的业主委员会也没有办公的地方,再出了事情仍然没地方找人。”陈女士仍然处于之前物业管理的阴影中,对于目前没有专业团队,没有办公地点的业主自治没有太大的信心。
部门 业主自治可行,但不如物业公司专业
业主委员会到底可不可以自治呢?为此,记者咨询到了临沂市房产局物业科的王科长,王科长告诉记者,根据《山东省物业管理条例》由业主推选出来的业主委员会是可以对小区进行管理的。
业主委员会收取物业管理费和代收水电费则需要将小区内的各项收费列出明细,然后征求小区业主的意见,需要小区三分之二的业主在明细上签字同意之后,再由业主委员会将签过字的明细表上报物价局,由物价局出示收费公示栏,放置在小区的显要位置。小区居住面积的千分之三可以用为物业办公场所,业主自治也需要有自己的办公场所。
王科长表示,物业管理小区会有专业的管理团队,物业必须经过资质审查,出现问题之后要负法律责任,从长远来看不建议业主自治,因为业主自治毕竟无法找到专业的水电工、电梯工,出现问题之后也不好追究责任,从一定程度上看,业主自治不专业。
“去年罗庄的几个小区把物业赶走了之后,自治了半年的时间,半年之后业主委员会的工作人员又找到我们帮忙给找个物业。”临沂市房产局物业科的王科长表示,从一定程度上看,业主自治不如物业管理专业,还是建议把业主自治作为小区管理的过渡阶段。
本报记者 李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