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府励志奖学金每年奖万名大学生
2014年08月22日 来源:鲁南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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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8月21日讯 (记者 孟君)为进一步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大学生的资助工作,自今年秋季学期起,我省将设立省政府励志奖学金,用于奖励资助本专科生中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每年奖励1万人。
根据省教育厅有关要求,各高校将提高奖助标准,扩大奖助范围,确保在今年秋季学费标准调整后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基本生活、学习不受影响。其中,自2014年秋季学期起,我省将增设省政府励志奖学金。省财政每年投入5000万元,用于奖励资助本专科生中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每年奖励1万人。
同时,自2014年秋季学期起,我省将现有的研究生普通奖学金调整为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用于补助研究生基本生活支出,范围覆盖计划内招收的所有全日制研究生(有固定工资收入的除外),资助标准为博士每生每年12000元,硕士每生每年6000元。并设立研究生学业奖学金,标准不超过同阶段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标准的60%。
此外,为更好地解决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费和住宿费问题,自2014年7月起,普通本专科学生每人每年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额度由6000元提高至8000元,研究生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由6000元提高至12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