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读生中午不能回家吃饭午休?
学校:想回家的需签订校外监管协议
2014年09月17日  来源:鲁南商报
【PDF版】
     本报9月16日热线消息(见习记者 李墨)“从9月8日开始,学校突然不让走读生回家吃午饭了。”近日,临沂高新区实验中学的小王同学向记者反映,由于中午不能回家,他吃午饭和睡午觉都成了问题。
  据小王介绍,前段时间,有走读学生在中午回家吃饭的过程中出现过问题,一次是一名学生被轿车刮碰,另一次是一名学生家里没人做饭,中午回家午休时在路上买了点午饭,结果导致食物中毒。
  “可能就是因为这两件事,学校才规定不许走读生中午回家吃饭了,我们只能在食堂吃午饭。”小王说,自从全校500多个走读生加入了学校食堂吃饭的队伍后,食堂的饭菜就显得比较紧张,稍微去晚一点就买不到午饭,剩下的菜品种也很不全。不仅如此,午休也成了问题。“住宿生可以回宿舍睡觉,而我们走读生中午只能在教室桌子上趴一会午休,休息不好也影响下午上课。”
  高新区实验中学办公室的相关工作人员表示,由于罗七路不通,造成了罗八路交通拥挤,曾有学生因中午回家受过意外伤。也有个别学生以中午回家为借口,却到外面小吃摊上买饭吃后出去玩或上网,出现家、校监管空白。基于这些考虑,学校才出台这个政策,而且也曾征求过家长的意见,大多数家长都表示赞同。
  “如果有个别学生想中午回家吃饭,家长可以到学校提出申请,并与学校签订校外监管协议,这样就可以回家吃午饭了。”该工作人员称。
  高新区教育局一工作人员表示,在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如果存在不尊重学生意愿的情况属于违规,而高中阶段教育已经不是义务教育阶段,教育局对这种情况没有明确规定,学校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做出相关规定。

鲁南商报多媒体数字版
按日期查阅
© 版权所有 齐鲁晚报
华光照排公司 提供技术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