批发城专项整治不平等合同
处理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案件12起
2014年10月13日 来源:鲁南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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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10月12日讯 (记者贺可功 通讯员 陈宏波)近日,批发城工商分局成立格式合同评审小组,对备案格式合同进行集体“会诊”。对存在问题的合同格式条款,提出指导和修改意见,并督促经营者限期修改。目前,共检查各类合同600余份,处理利用合同格式条款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案件12起,下达行政指导意见书16份、责令整改通知书36份。
近期,批发城工商分局大力宣传合同法律法规知识,督促经营者依法订立并履行合同,自觉纠正不平等合同格式条款。同时,实行格式合同备案审查管理制度,要求各企业在格式合同订立使用前必须到工商机关备案审查,对未备案审查的格式合同不得使用,并对拒不履行审查备案要求的依法进行查处。通过指导相关经营者建立完善合同管理制度,提醒经营者在合同制定、签订和履行过程中要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引导企业尊重社会公德,诚实守信经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