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里集资建社区,说好3个月归还欠款
4年了,还有12万元没要回
2014年10月22日  来源:鲁南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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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10月21日热线消息 (记者 李墨)市民平先生向记者反映,2010年临沂经济开发区梅家埠街道办事处刘村村委召村民集资修建10号楼,平先生响应号召缴纳了集资款共计70万元,结果4年过去了,平先生还有12万元的欠款没能收回来。
  据平先生反映,2010年在月亮湾社区刘村党委班子的提议下,为了应对检查把村里的10号楼及时建起来,村委开始向村民集资,并承诺三个月归还欠款,并给予2分6厘利息。
  当时法定代表人村主任马学平,担保人村支书刘步涛与姜墩工作区书记孙佃利共同与平先生签订了集资借款合同。
  “结果他们并没有按照约定的三个月还钱。”平先生说,开始的两年村里还拖拖拉拉地还了他58万元,并且给了一部分利息,从2年前开始,村里就再没有还过他的集资款与利息了。
  “每次我去要钱都说没有。”平先生说,10号楼盖好之后都出售了,他的钱还是没要回来。
  “当时村里还许诺说如果他们违约的话,付给我利息两倍的赔款。”平先生有些郁闷,目前他的欠款都迟迟要不回来,更别说赔款了。
  记者联系到了马学平,他表示对此事并不知情,然后就挂断了电话,记者再次拨打电话,对方并没有接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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