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房后发现用水有问题,与房东协商退房后
钥匙收回,房租就是不给退
2014年10月22日  来源:鲁南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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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10月21日热线消息 (记者 李墨 王鲁娜)杨先生通过兰山区平安路与新华路交会处的沂蒙红嫂中介租了一套房子。入住之后才发现,自来水管道流出的水如细线一般,无法正常使用,于是入住后的第4天便与房东联系退房,房东也于次日收回了钥匙,房租却始终不肯退。
  9月22日,杨先生想在单位附近租套房子,于是来到沂蒙红嫂中介公司寻找房源。在中介的推荐下,当日杨先生便看中位于金雀山路和羲之路交会附近财政局家属院内一套93平米的住房。当天晚上,杨先生便在新房住下,第二天又与房东见面补签了租赁合同,并向中介交纳了600元的中介费。
  入住当晚,杨先生就发现水管的水流有时很小,到第三天,情况依旧没有改善,于是和女友商量找房东协商退房。
  “当时把水的问题跟房东魏女士讲了之后,她同意退房。”杨先生的女友武女士说,魏女士第4天就取走了房屋钥匙,并告诉他们不用担心,房租这两天就退。
  但是,自从那天起,杨先生多次联系魏女士想要回房租都没能如愿。
  “十一之前曾给魏女士打过一次电话,她说她去了海南。”武女士说,十一期间他们第二次致电魏女士,魏女士的老公闫先生接了电话,口气比较强硬,不太想退房租,自此之后,再无法再电话联系上房东夫妇。
  直到10月20日,杨先生和武女士才通过沂蒙红嫂中介再次联系到房东闫先生,闫先生称他目前在海南,一切等10月28日他回家再说。
  10月20日下午,记者联系了沂蒙红嫂的工作人员,工作人员表示她已经尽力协调了,但是问题就是没解决。
  记者随后拨通闫先生的手机,闫先生表示他目前正在海南。“对方的行为违反了合同规定,影响了我房子对外出租。”闫先生表示,房子用水不存在任何问题,杨先生只是为退房找理由。
  至于收回房子钥匙一事,闫先生称,他只是帮杨先生暂时保管,对于其他问题,要等他回临沂之后按合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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