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废车强上路,出了事故谁担责?
2014年10月29日 来源:鲁南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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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该当做废铁处理的报废车,却又明目张胆地上路了,万一出现问题,这个责任谁来担?市民杨先生最近碰到了这样一件让人烦心的事。
应聘当司机,老板让开报废车
2014年6月,市民杨先生应聘到市区临西九路与前十街交会处西南角的顺发仓储公司,做单排大货车的送货司机。
“我进单位以后就感觉车子很难开,但并不知道竟是报废车。”杨先生说,他一进单位就发现老板分给他的货车转向灯坏了,后视镜也掉了,而且刹车不灵,后面两个双排轮子,每边只有一个是有气的。
杨先生说,他曾因为这些问题多次要求老板维修车辆,均遭到老板拒绝。“老板总是说没事没事,万一出事他负责。”杨先生说,今年8月的一天,他拉着一车货物刚好赶上交警查车,交警向他要行驶证和驾驶证,他把驾驶证交给了交警之后,回车上翻找行驶证却没找到。
“我就跟交警说行驶证可能在仓库,我回仓库去拿一下。”杨先生表示,交警当时同意了,他便开着车子返回了仓库,向老板要车辆行驶证,老板说没有,还告诉他车子是报废车。杨先生这才傻了眼,回去找到交警想要回驾驶证,但交警要求他把货车开出来,然而此时货车已经开到仓库。老板不准许杨先生把货车交给交警,并承诺帮他要回驾驶证。
开报废车出车祸,老板扣工资赔偿
“知道了公司的车是报废车之后我就不想开了。”杨先生说,一来他觉得开这样的车辆不安全,二来通过朋友得知开报废车要罚款,所以打算找机会向公司提出辞职。
但是辞职的过程却不是那么顺利。“我多次提出辞职,可老板扣着我的工资不给。”杨先生说,老板以没有人接替他为由不准他辞职,还扣押了他5000多元的工资。
“今年9月7日,我途经临西十一路附近时发生车祸。”杨先生告诉记者,平时他经过此处都是按交通规则行驶,但公司一位经理曾告诉他开的是报废车不必按规则行驶,怎么近就怎么开,结果那天就在拐弯逆行时与一辆北京现代相撞。
据杨先生描述,那天拉了大约4吨半的螺丝,出现危险时虽然紧踩多次刹车,但仍没刹住,后来连手刹都拉上了,可车子还是向前滑行了一段,把北京现代的车门刮掉了。
“当时总共赔给对方3500元。”杨先生说,出了这件事以后他坚决不想再干了,于10月4日这天离开了公司,并坚决要求辞职,同时提出清算工资。但却被老板扣下3500元,只领到1000余元。
“如果是正规车辆肯定不会出事故。”杨先生觉得老板的做法十分不合理,希望能拿回自己被扣押的3500元工资。
老板:违反公司规定,出事故自己担责
记者昨日联系到顺发仓储公司老板吴经理。吴经理称,杨先生私自开公司车辆外出,违反交通规则出事故造成的损失,理应由他自己承担。
“当天他开着这辆报废车出门我并不知道,而且之前也告诉过他车报废了不能开。”吴经理称,公司有两辆车都是报废车,自出车祸后,两辆车都已经处理卖掉。“平时送货是雇车,并没有要求他开这辆车。”
吴经理说,杨先生是因为个人原因造成车祸,赔偿费用理应由他来承担。“不管是不是报废车,他违反交通规则逆行出车祸,就该自己负责。”吴经理说,当初如果杨先生继续留在公司,那么公司可以来承担这笔赔偿,但他出事故后就辞职,公司不可能替他赔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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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说法:如果是个人行为,赔偿只能自己支付
临沂三禾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徐加莹认为,3500元的赔偿究竟该谁来承担,主要得看事件主体是哪一方。
徐加莹说,杨先生如果有证据证明自己是奉公司之命送货,那么发生事故的责任主体便是公司,理应由公司来承担。但如果杨先生开车出门是自己的行为,那么责任主体便是他,赔偿款也只能自己支付。
“但是,不管这辆车是否为报废车,如果是由员工个人的原因造成的损失,公司仍有权力向个人追偿。”徐加莹说。
记者 李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