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中院:
21名新任法官向宪法宣誓
2014年12月05日  来源:鲁南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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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12月4日讯 (记者 崔洪英 徐文敏 通讯员 王金龙)“我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我宣誓:忠于祖国,忠于人民,忠于宪法和法律,忠实履行法官职责……”4日是首个国家宪法日,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21名新任法官,面对国旗和宪法庄严宣誓。这是十八届四中全会确立“宪法宣誓制度”以来,临沂首批面向宪法宣誓的法官。
  宣誓完毕,新任法官们纷纷表示,这一刻心中非常激动,既有荣誉感,又倍感责任巨大。他们表示,在今后的工作中,要时刻牢记自己有没有遵循宪法精神,有没有记住法官誓言,不断提升公正司法能力和水平,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
  今年10月28日,十八届四中全会发布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将每年12月4日定为国家宪法日,建立宪法宣誓制度,凡经人大及其常委会选举或者决定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正式就职时公开向宪法宣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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