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4名退休职工3年无医保
法院协调下,沂水县人社局受理并解决
2015年01月26日 来源:鲁南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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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1月25日讯 (通讯员 陈淑峰 武传玲 记者 崔洪英)沂水县34名退休职工因企业未交医疗保险,导致他们3年的医保没有着落,34名职工向县人社局提出投诉,结果人社局不予受理。为此,34名职工一纸诉状将县人社局告上法庭,法院协调认为人社局应及时受理此投诉,最终事情得到解决,职工也撤了诉。
都书义等34人是原五矿公司退休职工。五矿公司原系山东连杆总厂出资的国有企业,后经省国资委批准,五矿公司以2007年8月30日为基准日进行改制。改制中,经省劳动保障部门审核认定为都书义等34名退休职工预留医疗费90余万元,由改制后的企业以现金形式一次性交给当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以便将这34名退休职工医疗保障纳入社会统筹管理。2010年1月,山东产权交易中心将34名退休职工预留医疗费90余万元转付至山东连杆总厂,同年3月3日,该款转至五矿公司。五矿公司收款后未将预留医疗费交县医疗保险机构,致使34名退休职工自2012年9月起未能享受到医疗保险待遇。
2014年2月18日,都书义等34名退休职工向沂水县人社局书面举报投诉,县人社局接到举报投诉后,认为这34名退休职工与五矿公司已终止劳动关系,其主张的权益不属于《劳动法》调整的范围,该投诉事项应属民事纠纷,五矿公司已构成不当得利,34名退休职工可通过民事诉讼维权。
无奈之下,2014年4月3日,34名退休职工以人社局不作为为由,向县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法院认为,他们虽然退休,但基于退休前劳动关系产生的权利应受法律保护,符合劳动保障监察受理条件。因此,人社局应及时受理,作出处理。
最终,人社局受理了都书义等34名退休职工的投诉举报,对五矿公司的行为依法作出了处理。近日,34名退休职工向法院递交了撤诉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