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重违法驾驶人将由派出所约管
5月1日起实施
2015年05月01日 来源:鲁南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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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4月30日讯 (通讯员 张悦 记者 英子)近日,记者从临沂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获悉,自5月1日起严重违法驾驶人将纳入居住地公安派出所管理,治安、交警、禁毒等警种按职责分工协作配合,共同加强对严重违法驾驶人的教育管理。
据了解,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机动车驾驶人列为道路交通严重违法驾驶人:一年内有酒后驾驶记录的;三年内有吸毒记录的;本计分周期内记分超过12分且有单次记6分以上记录的;本记分周期内有10次以上道路交通违法且有单次记6分以上记录的;一年内发生一般以上交通事故造成人员伤亡,承担主要以上责任的。
公安派出所会与违法驾驶人签订《安全文明驾驶承诺书》,同时县级公安机关交警部门会结合“交管进社区”,每周向违法驾驶人发送教育提醒短信,每半年至少进行一次道路交通安全驾驶警示教育或集中教育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