乱标市场最低价商家将被罚
2015年05月01日  来源:鲁南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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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4月30日讯 (记者 吴慧)日前,临沂市物价局发布关于五一期间严格执行价格政策提醒告诫函,提醒经营者守法经营,节日期间出现违规的将被重罚。
  告诫函中要求,各大商场、超市、餐饮企业、商业网点在销售商品和提供服务时,要实行明码标价,使用经政府价格监督检查机构监制的商品标价签和价目表,并注明商品的品名、产地、收费标准等有关情况,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和提供服务,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
  在经营活动中,进行标价宣传要符合有关规定,不得使用容易使人误解的价格标示和说法;不得使用欺骗性和误导性的文字、图片、计量单位标价;不得标示无依据或无从比较的“市场最低价”“出厂价”“特价”“极品价”等;不得利用虚假标价、两套价格、模糊标价、虚假折扣、误导性价格标示等价格欺诈行动。
  临沂市物价局对检查或举报发现的价格违法行为,一经查实,将依据有关规定,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5倍以下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5万以上50万以下罚款。不明码标价的,没收违法所得,并处5000元以下罚款,发现一次处罚一次。对性质恶劣、情节严重、造成不良影响的单位,对价格违法行为从严从重予以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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