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4家重点企业分配排放控制指标
2016年05月23日  来源:鲁南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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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5月22日讯 (记者 吴慧 通讯员 陈云)罗庄区人民政府近日印发了《罗庄区2016年重点企业主要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计划》,对124家重点企业分配排放总量控制指标,以排污总量倒逼企业通过提升环保管理水平降低排放量。
  《总量控制计划》要求,各企业不得突破排放总量控制指标(有组织排放),根据总量计划合理安排生产,在保障达标排放的基础上进一步挖掘减排空间;国、省控企业每月自行核算排污总量,其他相关企业每季度自行核算,核算排污总量报环保部门审核确认后,进行信息公开。
  环保分局每月对国、省控企业核算排污总量,对其他相关企业每季度核算排污总量,对信息公开中弄虚作假的企业严格依法查处。对超总量排污企业,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严格执行按日计罚、限产、停产、查封扣押、停业关闭等处罚措施。列入“退城进园”或因各种原因被政府责令停产的企业,收回停产期间排污总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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