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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3年11月25日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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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11月24日讯 (记者 孙贵坤 通讯员 陈宏波)骑着新买的三轮车送货,不料中途爆胎,车上装载的自吸潜水泵摔坏了两台。张先生不甘心白白蒙受损失,于是到工商部门投诉。 11月18日,兰山区从事托运货物经营的张先生,驾驶着三轮车运送20台自吸潜水泵到物流市场,途中左后胎突然爆裂,车把失去控制,致使两台潜水泵跌落地面摔坏。张先生立即保护了现场,并且和货主取得了联系,得知两台摔坏的潜水泵价值700元,张先生只好自掏腰包先赔偿货主。 这辆三轮车是张先生于今年10月22日在某三轮车经销部购买的。张先生认为,爆胎是因为轮胎质量不合格,于是找到经销商要求赔偿700元现金并免费更换轮胎。而经销商认为,爆胎是因为超载货物造成的,不是轮胎质量问题,不予赔偿。张先生不甘心白白蒙受损失,一气之下投诉到工商机关,要求给予公正处理。 接到投诉后,工商执法人员详细了解了具体情况,并且仔细核对了购车发票、事发现场照片等,从三轮车说明书上查到其最大载重量为1500斤,而张先生当天的载重量为1200斤,并不超载。工商人员让张先生到鉴定机构对三轮车的轮胎进行检测鉴定,检验结果为不合格产品。最终,经销商同意赔偿张先生现金700元,并免费更换爆裂轮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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