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长要求赔3万元,学校最多赔1万元
女童烫伤赔偿事宜引争执
2015年02月14日 来源:鲁南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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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是父母心头肉,孩子在学校发生了危险作为家长都会非常着急心疼,2014年9月4日家住兰陵县的鞠女士5岁的女儿在幼儿园被开水烫伤了,直到今天,女孩的手腕上还留有烫伤的疤痕。鞠女士说,由于赔偿金额双方一直没能达成一致,她至今都没有收到学校给女儿的赔款。
水杯被撞翻,开水烫伤手腕
鞠女士的女儿小雨歌在兰陵县顺和路与惠民路交会处的新华学校上学前班。2014年9月4日上午10时左右,小雨歌感觉口渴,就向老师要水喝。“当时那个老师给我孩子倒了滚开的水,可能也告诉了女儿过会再喝。”鞠女士说,老师给孩子倒完水后就把水放在了桌子边上,当时应该是离开了。
鞠女士说, 孩子不知怎的就把半杯开水碰翻了,开水倒在了她的手腕上,孩子马上大哭了起来。
鞠女士回忆说,当时老师用凉水冲了小雨歌的手臂,然后孩子手上的泡破了,老师又让孩子自己把手腕上被烫下来的皮撕掉,之后才带孩子去了附近的镇医院做紧急处理。
“去了镇医院后,学校才通知我。”鞠女士说,她看到孩子被烫伤的样子心疼不已。“当时孩子手腕上的肉看起来都被烫熟了。”鞠女士表示她不信任镇医院的医疗水平,就把孩子带到她知道的一个老大夫那里治疗。
3万元治疗费索赔未果
小雨歌当晚回家就发了高烧,一直持续了一个多星期,鞠女士和老公就带着孩子在附近的诊所给孩子打消炎针和退烧针,又在老大夫的诊所给孩子上药治疗手腕上的烫伤。
“开始学校的态度还不错。”鞠女士说,孩子烫伤的第二天,学校领导买了不少东西到她家去看孩子,并表示愿意负担孩子的医药费。
鞠女士虽然心疼女儿,但是看到校方比较有诚意,心里多少也有些安慰。孩子治疗了3个多星期之后,幼儿园打电话给她,邀请孩子继续回园上课,鞠女士就将女儿送去了幼儿园。
“我女儿回园上课时伤并没有全好。”鞠女士说,前期孩子打针吃药的费用并不是很多,因为后期的治疗还没结束,所以园里向她建议等孩子治疗结束后再统一报销费用,她便同意了。
“等女儿在园内又上了一个多月后,学校领导再没去看过女儿的伤势恢复如何。”鞠女士说,再谈到赔偿问题时,学校也变得非常不积极。“因为我们当时怕孩子留下终生疤痕,用偏方给孩子治疗,后来去美容院使用精油按摩,无法提供学校要求的的正规发票,学校就以此为由拒绝支付孩子的治疗费。”
鞠女士说,孩子自烫伤后,治疗费和后期的去疤疗程,总共已经花了3万多元了,幼儿园不愿意承担这些费用。
幼儿园:家长不能提供发票,最多赔偿1万元
记者联系到新华幼儿园的的园长魏先生,他表示,鞠女士的孩子在园内被开水烫伤之后,园方对此事非常重视,但由于赔偿金额未达成一致,所以一直没能解决。
魏园长介绍,出事后学校刚开始与家长沟通得非常好,但后期双方协商赔偿时,对方提出的金额太大,又拿不出治疗的相关发票,所以学校不能按要求赔偿。
“这段时间以来,孩子家长对这件事情的处理方式非常不理智,孩子的父亲甚至叫人开车堵校门,对学校造成了极坏的影响。”魏园长介绍,学校后期曾带孩子到临沂市人民医院进行过检查,医生表示孩子的伤已经好了,没有再继续治疗的必要了。而学校派人带物品到孩子家看望,孩子的父母甚至把东西扔出来。
魏园长说,此事经当地司法局调解,他们愿意拿出1万元的费用,但孩子家长坚持要3万元。“家长要这么多钱,又没有任何依据,只有几百元的发票,我们不能赔。”魏园长说,如果家长到正规医院治疗,花多少钱幼儿园都会承担,但现在他们拿出的是一些化妆品的发票,幼儿园不可能负责这部分费用。
“如果家长坚持要这么多钱,可能走司法程序起诉园方,到时法院判多少,我们就给多少。”魏园长说。
本报记者 李墨 王鲁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