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区内烧胶皮冒黑烟,罚你2万
2015年03月18日 来源:鲁南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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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3月17日讯 (记者徐升 通讯员 季金山)17日上午,在市区通达路与开阳路交会处,一废品收购站在城区内焚烧废旧胶皮、油漆桶等垃圾,被执法人员及时制止,同时对负责人处以2万元罚款。
17日上午,在兰山区开阳路与通达路交会处,一垃圾回收站内有人正在焚烧垃圾,烟雾浓厚,气味难闻,给附近居民带来严重的环境污染。
接到举报后,兰山城管分局银雀山执法所的早勤执法人员迅速赶往现场。经过现场调查,该废品收购点每天均收集处理所收来的废品,最后总会有些余下来的废料、胶皮、油漆桶垃圾等无法处理,其负责人便想利用执法人员未上班前焚烧垃圾,以期达到规避处罚的目的。
据介绍,在人口集中的区域内,焚烧产生有毒有害烟尘、恶臭气体物质的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57条的规定,可处以2万元以下的罚款。
执法人员当即对该负责人下达了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并按相关规定依法对当事人做出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