举报环境违法行为最高可奖3万元
2015年04月29日 来源:鲁南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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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4月28日讯 (记者 吴慧)日前,临沂市环境保护局与临沂市财政局联合印发《临沂市环境违法行为有奖举报暂行规定》,对各类环境违法行为举报如何奖励进行了明确,奖励金额从500元至3万元不等。
据了解,该规定自2015年5月1日起生效,有效期为2年。奖励举报环境违法行为和查处环境违法行为实行属地管理和首问负责相结合的原则,由临沂市环境保护局、各县区环保(分)局依照职责组织实施。
举报环境违法行为,应当首先向违法行为发生地的环境保护部门举报;对于跨行政区域的环境违法行为,应当向行为发生地的环境保护部门或者市环保局举报。
接受举报的环境保护部门应当及时登记并依法受理。经初步审查不属本部门管辖或不属于有奖举报范围的,应当及时向举报人说明情况;对属于本部门管辖的环境违法行为,应当依据本规定迅速调查处理。
公众可以通过电话、信函、来访、网络等形式实名举报环境违法行为,也可以匿名举报。匿名举报人可编写一组六位数的密码并告知受理部门,以便领取奖金时核对。信函举报请在信封右上角注明“有奖举报”字样。
网络举报请在市环保局门户网站“公众互动”栏目中的“监督举报”页面内填报有关信息。
环保部门受理公众举报并予以调查、核实处理,自受理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将查处结果和是否符合奖励通知举报人。
举报人应在接到领奖通知后30日内,到受理其举报的环保部门领取奖金,逾期未领取的,视为放弃。
□相关链接
有奖举报电话
举报电话:12345、12369
临沂市环保局:7206150
兰山环保分局:8118313
罗庄环保分局:7105128
河东环保分局:7117569
高新区环保分局:7109071
经开区环保分局:8800098
临港区环保分局:7660096
郯城县环保局:6221724
兰陵县环保局:7335200
沂水县环保局:2251442
沂南县环保局:3221502
平邑县环保局:2090708
费县环保局:5221618
蒙阴县环保局:7140189
莒南县环保局:7229726
临沭县环保局:62312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