沂南联社“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成惩治“老赖”的司法利器
2015年05月04日 来源:鲁南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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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记者 魏玉娜 邵明习 通讯员 刘长文)“我真不知道欠您点贷款还能影响我就业。”家住沂南县湖头镇某村的小于(化名)无奈地对沂南县某银行工作人员说。
原来,小于在上学期间申请了助学贷款,由于拒不归还贷款而被沂南县某银行起诉,法院在依法强制其归还无果的情况下,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毕业后的小于勤奋好学,如愿考取了临沂市某知名单位,笔试、面试都过关,但政审期间工作人员发现小于是失信人员,依法取消了其录取资格。正准备收拾行囊上班的小于受不了这一打击,才出现了本文开头的一幕。
据了解,被执行人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后,人民法院将向政府相关部门、金融监管机构、金融机构、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及行业协会等通报,供相关单位依照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在政府采购、招标投标、行政审批、政府扶持、融资信贷、市场准入、资质认定等方面,对失信被执行人予以信用惩戒。
同时,被执行人将被禁止部分高消费行为,包括禁止乘坐飞机、列车软卧。此外,还会被限制在金融机构贷款或办理信用卡。失信被执行人为自然人的,还不得担任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