配送家具错过“吉日” 买家索赔遭拒
律师:家具店应承担违约责任
2015年06月02日 来源:鲁南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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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6月1日热线消息(记者 崔洪英)买家在家具店购买了两张床,要求第3天给送到家中,因为这天是“黄道吉日”。可家具店恰巧当天特别忙,忙乱之中忘了给买家送货,导致强烈不满,买家坚决要求赔偿。双方为此产生纠纷。
河东区陈女士装修完新房,准备把家里的家具也更换一新。5月20日她和丈夫到一家家具店选购新床。最终,他们购买了两张床,当场交了全款。“请你们在22日这天送到我家。”陈女士告诉客服人员。
到了22日下午5点钟,陈女士接到家具店打来的电话,对方声称当天实在太忙了,就把陈女士购买的床给送漏了。
“我明明要求22日这天送来,因为安床这种事情是要看日子的,我们还专门查了一下当天是‘黄道吉日’,所以特意要求那天送过去的。”陈女士气愤地说着。
“黄道吉日”已经错过,那可如何是好?家具店的意思是陈女士可以再选日期,保证准时送去,也可以按原价退款。可是,陈女士无法接受这两种办法。气愤不已的陈女士要求退货与否家具店都要赔偿她至少500元损失。可家具店却不愿意了,由此双方产生纠纷。
记者咨询山东三禾律师事务所的倪秀伟律师,她告诉记者,陈女士要求家具店22日送达家具,与家具店之间形成了送货协议,家具店没有按照约定主动送货,需要承担违约责任。而对于错过“黄道吉日”的说法,家具店没有认可,只是陈女士个人的意见,无法以此为理由要求赔偿。但家具店仍然要承担违约责任,至于如何承担,赔偿数额大小,要视具体情况和双方协商而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