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认识的野生菇不要购买或食用
2015年06月26日 来源:鲁南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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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6月25日讯 (记者 周广聪)近期,由于气温高、雨水多,野生蘑菇生长旺盛,容易发生误食毒蘑菇中毒事件。为有效预防毒蘑菇中毒事件发生,兰山区食药监局发布预防毒蘑菇中毒警示信息。
毒蘑菇毒性成分复杂,中毒表现各异,主要有恶心、呕吐、流泪、精神错乱、急性贫血、黄疸、脏器损害等,严重者可死亡。毒蘑菇中毒后,病情凶险,病死率高,且没有特效疗法。
对此,兰山区食药监局提醒消费者请勿采食野生蘑菇,对于市场上售卖的野生蘑菇,也不能放松警惕,尤其是没吃过或不认识的野生蘑菇,不要购买或食用。
消费者一旦误食野生蘑菇后出现中毒症状,应尽早采用催吐、洗胃、导泻、灌肠等方法,迅速排除毒素。同时,在催吐后应尽快到医疗机构接受治疗。事故发生单位和救治病人的医疗机构发现食物中毒病人,应及时报告所在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